在其中,我倒没太惊讶。
之前有一回争抢人腿,我瞧它挺有个性,便大方地把腿让给了它,打那以后,我俩关系还算融洽。
“你们,去找碎玻璃,跟着我,铺地上!”
“信我。”我朝自己脑袋竖了竖大拇指,“这个,机灵!”
我领着它们到了一处隐蔽的拐角,把碎玻璃和一些铁钉均匀地撒在地面,随后躲到一堵矮墙后头。
连着潜伏了好些天,这几只丧尸倒也没显露出半分不耐烦,对它们而言,在哪儿发呆都一个样。
我可就难受了,韩风还是那副德行,一到晚上就吹口琴。不得不说,那不着调的口琴声,对一个还算健全的人脑来说,简直是种折磨。
还有个丧尸兄弟也挺逗,不知咋地迷上了跳绳,可丧尸咋跳绳啊,它只能甩一下绳子,停下,两脚迈过去,再甩,再迈。不过它自己玩得挺乐呵,我也不好说啥。
记不清过了多久,差不多等了一周吧,终于,在一天中午,我听到了汽车引擎的轰鸣声。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瞧见视野里一辆飞驰而来的吉普车。不出所料,车身加装了装甲,里面能塞 6- 8个人。
吉普车扬起一片片沙土,把挡路的丧尸挨个撞飞,在烈日下朝着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我目光紧盯的,只有那辆车的轮胎,瞅见轮胎后,我心里乐开了花。
我布缺被你们骂了一辈子蠢笨痴呆,如今你们还不是乖乖掉进我的陷阱。
看来我不光能在丧尸里当老大,还能试着去做人的首领。既然轮胎没加固,那总会有车子走这条路吧?到时候,就是我迈向王座的第一步!
继第一辆车后,陆陆续续又有铁甲吉普车从城里开出来,朝着不同方向驶去。我心里暗自嘀咕,眼下这个拐角可是通往 X市的必经之路,那儿荒废了诸多资源,不可能没派小队过去勘察。
十五分钟后,果然有一辆车朝着我们这边开来。
我站起身。
“兄弟们,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