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忖片刻,留了家中地址和联络方式。
于是等我下船之时。
除了荷包、丹青画像、几两碎银。
我还多了一个孩子。
我在老家重新落户。
荒芜的小院,我重新收拾一番,种上了瓜果蔬菜。
祖母的牌位,我重新装裱,供奉在堂屋正中。
我给小女孩取了名字,唤作叶欢欢。
办了过继手续,从此我终于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欢欢极少欢笑,总是板着小脸,严肃地看着我。
她什么都懂,小小年纪,却甚是老成。明明才四岁,在我染病卧床时,却能踩着凳子为我熬粥。
我想起我的亲生孩子。
那个想习剑便有整个剑庐任其挥霍,想吃糖葫芦便有一整条街的糖葫芦任其品尝的,沈家的小少爷,沈予安。
他们当真是天壤之别。
欢欢问我,为何要收养她。
她不过是个累赘。
我摸着她的头,回答道:
“因我心中空虚,你可愿意今后陪伴我左右?”
她看着我,沉默许久,用力点头。
好,我此生唯你是从。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欢欢入了蒙学。
欢欢上了私塾。
欢欢做了学生头。
2.
欢欢与人,打架了。
我接到夫子的书信时颇感意外。
欢欢向来乖巧懂事,性子早熟,别说与同窗争执,她甚至连多余的眼神都不愿施舍给那些孩童。
用她的话说,太过稚嫩。
我匆匆赶往书院。
夫子亲自到大门相迎,见了我,也是一脸无奈。
“与欢欢争执的孩子,是今日刚来的新生。”
“他们为何争执?”我只想知晓缘由。
夫子听罢,用略带怪异的眼神看我一眼。
“怎么?”
“沈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