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的聚光灯亮得晃眼,我却总能从容地将最完美的舞蹈状态呈现给观众。这是我最擅长做的事情,也是我最为骄傲和自豪的时刻。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灯。聚光灯也好,路灯也好,家里客厅上挂着的水晶吊灯也好,我都非常喜欢。闲来无事时,我喜欢在压着腿看着光亮从灯芯向外扩散、盈室,随后争先恐后从门窗的缝隙往外钻。
客厅那盏没有特别花哨但也算不上简约的吊灯是白泉前不久送给我的礼物。
白泉算是我朋友的朋友吧。我们算不上熟络,只是偶然间听说过他似乎是想从自己这里入手来追求那个的朋友。我曾经问过那个朋友,她却只是羞涩地笑了笑,然后说:“他棒球打得很好。”
我非常喜欢这盏吊灯,几乎是在看到它的一瞬间就决定要换下客厅原来的灯。
吊灯总在室内落下醉人的光晕,有时也会在夜风中浅浅摇曳。
(一)
“……以你的水平应付这种场面绰绰有余,但绝对不能大意,他们可都在评委席上看着你。嘿!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她紧张地喋喋不休之时,我正懒散地侧身趴在椅背上。闻言,我停下手指在胳膊上点着拍子的动作,并收回落在后台天花板上的圆灯的注意力,将视线移向站在一旁的林钟意微带愠色的脸上,面露无辜:“在听啊。”
林钟意有些恨铁不成钢,但贯常内敛的她并没有太大的动作,只道:“要是拿不到第一名的话你就又惨了。”
“是啊,但他们不是一直都这样吗?”我毫不在意地应了几声,话锋一转,“钟意,你带伞了吗?”
“没有,怎么了?”
“下雨了啊。”
林钟意闻言只是淡淡道:“你又听到了?我们这个位置离外面那么远,你听到的应该是台上别人的伴奏。更何况我这几天一直盯着天气预报呢,上面显示这一阵子一直都是大晴天。”
“晴久必雨啊。我好像已经闻到豆大的雨珠砸在水泥路面上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