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无趣的。”
“哈哈哈,我告诉你,还真没人说过我无趣。”
他点头,“是,抓人都用红绸,你当然很有趣。”
“当然,抓新娘子要喜庆,酒也喝过,该洞房了。”
他愣住,竟没有推开贴上来的温暖。
他是个写戏本子的,兼职刺客,收钱杀人。渐渐有了名气,他签了几个戏班子,定期供稿,收入不菲,他再也没喝过杂粮酒。有时戏团会留特邀席给他,若有时间,他是必去的,若没有时间,他一定在杀人。一身黑布长袄,他带着一把起毛的黑伞坐到特邀席。
戏台上咿呀演着凡人苦乐仇恨怨,台下满座,戏到高潮台上泪台下唏嘘,成了另一番看味。他不是来看戏的,他来看看戏的人。偶尔遇上目标,散场时将黑伞里的剑抽出,人群中推挤,谁杀了人,谁死了,谁都不知道。
他压低帽檐跟在人群里,掏出一方黑帕子把手上沾染的温热擦干净。人流行过巷口,他刚侧身摸进巷子,左手被人握住,硬生生扯回喧闹中。
“你杀了人。”
他望着少年白皙光洁的手背,挣扎不开,少年握得极用力,关节处隐隐发白。
“是又如何?”
“你不杀人,你要钱我给你,好不好?”
他笑了,弯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只要你不跟着我,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好不好?”
少年咬牙点头,“好,我要你不杀人,我就不再跟着你。”
“嗯,好。”
少年松开手,又紧紧握住,握的更紧,“言而有信。”
他回应似的握握那双白得过分的手,道,“言而有信。”
少年气冲冲地走了,步子迈得极大,露出脚上一双滚金丝红锦鞋。
他看到那双鞋,想,他穿上真好看。
素还真坐在车里,目睹街边发生的一切。一群穿着共和党制服的卫队队员冲进公寓,住在二楼的姑娘被拎出来,丢在街头的垃圾桶边,一个持枪的队员朝她恐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