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力。
于是在我花重金硬是给沈澈送了十天奶茶后, 他答应了我需要他补课的请求。
并不是他心软, 而是我送奶茶那几天,他们班的人都以为我追他。
沈澈说, 那些沸沸扬扬的八卦吵到他的眼睛了。
而作为交换条件, 我答应了沈澈, 平时不能去他的教室找他, 而且要帮他找个房租低离学校近的房子。
正好我姐结婚了, 以前父母给她买的公寓也用不上, 爸妈说先转给我, 但手续什么的要好久, 我想了一下, 提前问我姐要了钥匙, 按照市场最低价把公寓租给了沈澈。
其实, 我是喜欢沈澈的。
他是我们班上最与众不同的男生, 每天就埋头学习, 即便是面对老师提出的难题也能扶一下眼镜侃侃而谈。
当时的我在班上嘻嘻哈哈得像个二狗子, 也从来没有关注过沈澈, 连大学舍友都不敢信我会喜欢上那个数学系的那个闷葫芦沈澈。
而一喜欢 就是一年多。
一想到这件事, 我的心头就空落落的。
不过该说不说, 虽然沈澈性格上是个闷葫芦, 但对补课这种事情还是颇为上心。
然而他死都没想到我连高数最基础的题都做得稀巴烂, 悟性还不如他那个初中生的表弟。
因此原本商量好的一周补一次, 最终变成了半个月上一次。
沈澈说: “我迟早有一天被你气死。”
我回过神, 看了一眼已经在沙发上坐着的沈澈。
他似乎在等我回话。
不过刚刚说到哪了?
我敲了一下脑壳, 硬是没想起来。
“我去上厕所。”一看到沈澈那眼神,
我头皮一炸, 都顾不得拿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了。
反正遇事不决上厕所。
毕竟偷钻男生衣柜这件事真心不好解释。
对着沈澈那张脸, 我心下只有愧疚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