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变得焦糊不堪。
隐约能看到几个被烧出来的水泡。
她瘫倒在地上,宛如条死鱼。
我把林琪手机翻找出来,递给他,[麻溜扫,你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让我发现你有其它动作,在你的人到来之前,我会先处理你。]
我指向房间四角的监控,调出收款码。
片刻后,给林琪翻了件黑灰色的运动装,[给,我老公的,凑合穿,换地方你别想,玩够了我会放你们走的。]
小姑子连忙问,[什么时候玩够?]
我答,[任何时候。]
合理拿钱,偶尔发疯。
我和妈妈的后半生,由我自己掌握。
去父留子,得多攒点请月嫂的钱。
抢孩子的证据实在太少,我干脆逼着小姑子和婆婆一人转了我二十万之后逼他们签了认罪书。
有个学法的闺蜜就是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每天熬一大锅粥,心情好了放一些红薯玉米,心情不好就是米汤。
里面的人,眼里已经完全没了神采,饿的颧骨凸出。
在耀耀学会叫妈妈之后。
我报了警。
不是自首,是控诉他们对我的虐待。
我的身上,全是拿着他们手划出来的伤痕,额头上潺潺流血。
警察来时,我早已帮他们换好衣物,绑在了二楼扶手上,自己则是‘瑟瑟发抖’的躲在角落里。
没人相信四人的辩解。
因为在关押期间,我早已把证据一点一点放出。
等到最关键,民众关注度最高时,报的警。
经过一番运作下来,我与老公成功离婚。
他被判定为虐待精神病患者,但属于家暴,法不好定刑,只是加快了离婚步伐。
婆婆和小姑子被判拐卖罪。
林琪属于从犯,判的最轻。
离婚冷静期间,老公找来一群小混混,试图拍摄我被辱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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