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一度尴尬,但还好我们都很有默契,笑而不语。
老吴是喜欢过金叶的。在高二那年,他和我做前桌,我们一起天南地北地吹牛皮,也一起开我这个书呆子同桌的玩笑,哪知道有一天他会跑来问我是不是对金叶有意思,在我否认这一点之后,他就隔天跟她告白了。
现在想起,或许我早就该发现这个一天到晚嘴里没个正形的人总是在她面前毕恭毕敬。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齐轩为了我和我一起在外面租了间房子,虽然不大,但她却总能合理利用空间,并且掐着时间般在我推门的那刻为我奉上她学习了一周或者几天的新样品。
她有时就像一只小猫窝在我的怀里蹭我的鼻子,她说,除非我找到非要分手的理由,否则她绝对不会允许我随意地离开她。
我摸着她的头,感觉这样的蛮横也别有意味,但却无法理解她那隐隐的不安。
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相比之下,男人却显得迟钝得多。
老吴比我早结婚,在老家办婚礼的时候,正值国庆期间,我和齐轩一起开车回家。他老婆看上去就是惹人疼爱的,和我们多说几句就会害羞地低头,齐轩最爱和需要保护的姑娘说话,所以被两个女人的聊天排斥在外的我和老吴也在走廊里聊起了我们的“私话”。
不知是不是结婚时总会感念当初那个无果而终的恋情,老吴拍了拍的我的肩头,问我是不是打算和齐轩结婚,我说暂时没有这个想法但看样子也应该就是她了。
他不知为何摇了摇头,又问起我有没有见过金叶。
事实上,自那次同学会后我们就没有见过面,除却有一天我下班了躺在家里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很久没有声音,我“喂”了好几次才终于听见隐忍的一声抽泣。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认为那个就是她。
“她回来了。就在这儿。前几天我在路上碰到她,她整个人看起来不太好。”
这句话虽简单,但却意义